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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年工龄者慎签有限期合同

来源:网络 作者:未知 时间:2015-08-16

本报讯 (记者汪万里)这两天,在长安镇一家模具厂工作了10多年的李军(化名)心情很烦躁。他和其他40多名工友,在东莞某模具厂已经工作了10多年,最近工厂却让他们签订新的一年期合同。

“按照相关法律,工作10年以上就应该签无定期的合同;但是现在工厂却要让我们像新工人一样签一年期的合同。”李军他们怕一旦签了新合同,在此之前的10年工龄就可能会作废,一旦他们离开这个工厂将会拿不到相应的补偿。

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森律师称,一旦这些工人签订新合同,出现问题时就会对工人们很不利。

工人:工厂要求老员工签订新合同

昨天下午,在长安沙头达×模具厂工作的李军告诉记者,他和其他40多名工友,在这家模具厂已经工作了10多年,“工厂待遇还不错,一个月有2000多元,每个月加班时间也不太多,我们都挺喜欢在这个厂工作的”。

但是,前两天让这些老工人不太能接受的事情发生了。工厂发下了新的劳动合同,并要求他们签订,说是为了给客户看。“签劳动合同给客户看,那也不用一定要我们自己签名、按指纹啊。”李军说,工人们都不愿意签,害怕这是个“陷阱”。

工人担心的“陷阱”是,一旦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,那么将来离职的时候,将会拿不到此前10年工龄的补偿。

厂方发下了新的劳动合同后,也并不强迫工人们签订,而是让各部门领导分头给他们做工作。只是工人们仍然坚持着不愿签订这些合同。

厂方:工厂没有强迫工人签订合同

昨天下午,记者联系到这家模具厂办公室的张小姐。张小姐答复记者,工厂并没有强迫这些具有10年以上工龄的工人重签劳动合同。“现在签的合同是一年期限的,工人们愿意签就签,不愿意签,工厂不会强迫”。

按照《劳动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,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。为什么该工厂会让这些老员工再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呢?对此,张小姐答复说这个她也不清楚,“但工厂不会损害工人的利益的”。据了解,李军等人所在的这家模具厂属中等规模,有200多名工人,其中工龄10年以上的有40多人。“我们是看着这个工厂发展起来的,都不想离开这个工厂。”李军说。

律师:签了新合同对老员工很不利

据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主任乔森介绍,在此前曾发生过一些企业为了躲避补偿,故意打断员工的正常工龄,迫使员工重新签订合同的案例。虽然还不能确定现在李军等老员工面临的是否就是这种情况,但是“一旦签订了新合同,在此之前的工龄就很有可能被涂销。将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,就会对员工很不利。”

乔森说,东莞作为制造业基地,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多,并且很多工人都是在一个企业工作了10年以上。这些工人都会面临合同的问题。“老员工在签订新合同时一定要慎重。”乔森强调。

部门说法: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

东莞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达×模具厂的部分员工工龄已经达到签订无定期合同标准。对于厂方不予以签订无定期合同,同时要求签订一年合同的情况,员工可以拒签,并申请劳动仲裁。

据介绍,当员工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满10年,即可以主动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定期合同的申请。

对于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的单位,劳动者要注意保留证据,如劳动合同、工资单等。

作者: 汪万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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